1978年,新疆教育学院在原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等院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距今已有百年历史,享有“新疆中小学教师摇篮”的美誉。
学校拥有深厚的文化积淀、优良的办学条件和良好的校风、学风。目前,学校拥有2个校区,占地面积14.6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5.1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838人,专任教师361人,副高以上职称121人;设有“双语”学院、教育科学分院、人文科学分院、理学分院、美术教育分院、音乐教育分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分院、外国语教育分院、职业教育分院、体育教育分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成人与业余教育分院等12个分院(部);办有51个普通本专科专业、73个成人本专科专业,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等学科门类;在校生8000余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5000余人,成人本专科生938人、自治区两年制“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学员1301人。
1、院校全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院校地址:校本部(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邮编:830043
东校区(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西二巷28号)
邮编:830063
3、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专科
4、院校国标代码:14421
5、院校新疆代码:5040
6、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是一所专门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培养人才的普通师范院校。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最早可追溯至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89年,原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并入新疆教育学院。2003年,原新疆工业技术学校并入新疆教育学院。2012年3月,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牌,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学校坐落在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红山脚下,是市级“花园式单位”。现有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6万余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3.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60余万册,固定资产达2.69亿元。拥有现代化的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电子阅览室、专业实验室等公共服务体系。学校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5000余人。
学校拥有深厚的文化积淀,素有“新疆中小学教师的摇篮”的美誉。建院30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励志,笃学尚行”的校训,形成了“好学,力行,和谐,知耻”的优良校风,为新疆输送了以教师为主的各类人才8万余人,培训中小学教师17万多人次,毕业生遍布天山南北,相当一部分已成为新疆基础教育领域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设有双语学院、教育科学分院、人文科学分院、理学分院、美术教育分院、音乐教育分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分院、外国语教育分院、职业教育分院、体育教育分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成人与业余教育分院等12个分院(部)。办有41个普通专科专业,专业涵盖教育、文、理、法、工、历史、管理等学科门类;办有成人本专科,自治区级两年制双语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和中小学校长、地州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等各类短训班。办有享誉天山南北的实验小学和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并屡次在国内获大奖的新疆教师合唱团。
学校现有教职工749人,专任教师428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52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5%。专任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自治区优秀教师、高校教学成果奖、高校教学工作重大贡献者奖等。聘有近百名学前、中小学一线专家、名师为我院兼职教师。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同时,重点关注学生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努力使学生一出校门就能顺利走向讲台,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并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学校积极实施科研强校战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基础教育、双语教育优势研究领域,拥有双语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所、学前教育研究中心等13个科研机构。“十一五”期间,学校共承担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4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近900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140余部。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水平的号召,近年学校坚持走“错位发展,特色立校”的发展道路,集中优势资源做优、做强教师教育,通过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等措施,重点打造新疆小学教师和学前教师教育品牌。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新疆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和中心,是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基地、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新疆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新疆中小学德育研究中心、新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培训考核中心和全国科研型骨干教师(校长)国家级教育基地。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目前,学校正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院校而努力奋斗。[1]
1、学院在录取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按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3、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体检标准:我校专业包括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师范类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体育类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非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原则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报考艺术类和体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统一考试,报考我院美术和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有录取资格。报考我院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同时认可其它本科院校专业加试成绩,录取时,按照当年高考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新疆师范学堂(1906-1934)
省立迪化师范学校(1934-1949)
解放后的师范学校(1949-1978)
学院成立与初期建设(1978.9-1982.9)
开拓发展(1982.10-1987.10)
巩固提高(1987.11-1992.10)
1989年8月,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并入新疆教育学院。
改革创新(1992.11-1997.9)
面向二十一世纪(1997.10-2002.11)
新世纪 新发展(2002.12-2008.9)
教育科学分院
人文科学分院
理学分院
音乐分院
美术分院
数学与信息技术分院
外国语教育分院
双语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职业教育分院
体育分院
成人与业余教育分院
厚德励志 笃学尚行